經濟導報記者 劉勇
近日,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jiān)管總局聯合印發(fā)了《關于優(yōu)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下稱《通知》),推動落實購買首套房貸款“認房不用認貸”政策措施。
《通知》明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zhí)行住房信貸政策。此項政策作為政策工具,納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選用。
此外,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發(fā)布《關于延續(xù)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下稱《公告》)。《公告》顯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yōu)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濟南鑫匯房地產經紀公司負責人初鑫接受經濟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三部委印發(fā)的《通知》將會使更多購房人能夠享受首套房貸款優(yōu)惠,有助于降低購房成本,更好滿足購房者,《公告》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改善型購房者的成本支持!皳Q房可以享受‘認房不認貸’政策還可以享受退稅政策,這有助于持續(xù)釋放改善型需求,也有助于盤活二手房市場,真正促進一二手房聯動發(fā)展。”初鑫分析說,“《通知》和《公告》的疊加,購房需求會有明顯提振空間,具有非常好的效應。”